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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4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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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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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缴获麻黄素625公斤”追踪
8人涉案制毒 最多获刑4年

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戴耿喜

海都讯 长泰警方在一废弃养猪场内捣毁毒窝,缴获麻黄素成品625公斤、半成品约3.5吨,及大量制毒原料等,案值200多万元(详见本报3月19日N3版报道)。昨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8名涉案人员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获刑10个月至4年不等,并被分别处以罚金。

2013年11月,50岁的陈某生和钟某华(另案处理)商议共同出资,合作生产麻黄素。同月16日,陈某生租下长泰陈巷镇东林社山上的一处养猪场,之后三次生产麻黄素。

生产期间,陈某生负责现场管理,陈某连负责在现场煮饭,并联系多人参与生产麻黄素。

今年3月10日,长泰县公安局查获该现场,当场查扣140箱盐酸、624.5847千克麻黄素、9桶溴代苯丙酮、部分麻黄素半成品等易制毒化学品,以及生产麻黄素的机器设备,并当场抓获陈某生等人。6月25日,被网上追逃的池某炳在龙岩火车站落网。

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警方还侦破了其他涉毒案件。

法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生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盐酸、麻黄素、溴代苯丙酮等制毒物品,数量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其为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是犯罪预备,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陈某生起主要作用,钟某生等人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分别认定主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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