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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晓东 通讯员 曾碧惠 徐于平 海都讯 今年,国家再次放宽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条件,由年纳税所得额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昨日,海都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初步保守测算,厦门共新增557户受益企业。这些企业2014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2015年将减免企业所得税1204.73万元。 地税部门也初步测算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排行前十位的行业,获益最大的是住宿和餐饮业,此外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建筑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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