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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7版:房产周刊/服务·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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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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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热线通 181-0506-6015

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105066015(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Q1:

我在2011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我的首套房),由于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当时只能用商业贷款,目前商业贷款还没有还完,近期我想再买一套住房,面积是94平方米。我已经交公积金有16年了,今年3月份我申请提取了一次公积金去还了部分商业贷款。我看到泉州市政府出台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规定,是否我这次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另外,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第二套房首付要多少呢?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这位读者,您再次购买2015年3月30日以后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住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20%,您若有提取公积金需等缴交12个月才能申请贷款。

Q2:

我现有一套住房,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还未还清。现因小孩子上学需要,准备再购买一套学区房。请问,如果现在还清贷款,还需多长时间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这位读者,如果您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结清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还贷,且离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了,就可以直接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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