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方锦燕
海都讯 9月1日起,每月15日前,漳州失业保险金将会直接打入失业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不需要他们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领了。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消息。
据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新增失业人员,第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由本人在当月10日前,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字确认。次月起,就不需再去签领,而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直接打入失业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而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在每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