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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海都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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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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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变收养 真正成一家

家人宠爱兴壹,给他买了很多奥特曼玩具,他们希望能正式收养孩子

虽然视孩子们如亲生,但不少寄养家庭的父母们仍希望能把他们的关系从寄养变成收养。让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家,拥有孩子们的监护权,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届时,他们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人了,孩子们也能更好地拥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2015年,民政部出台规定,允许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可以在国内进行收养。文件出台,让寄养家庭的父母们看到了希望。今年,福建省民政厅开始推动这项工作,寄养家庭父母们的愿望有望成真。

迫切希望收养

明先来到谢先生家寄养三年了。虽然谢先生夫妇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但他们还是希望,和明先的关系能从寄养变成收养,更名正言顺地成为一家人。“毕竟付出了很多心血,也希望能获得合法的认可,而且收养后,户口能转到我们家,以后上学也比较方便。”谢先生解释。

得知即将可以申请办理收养手续,黄女士也很高兴。她为兴壹考虑了很多,“兴壹现在的户口在福利院,以后应该可以到福利院所在的施教区上学。”为此,她已经做好准备,以后接送兴壹上下学。“要是办理收养手续,把户口迁到我们家,那还能读市里的小学吗?”

“三年前,就有声音说打拐解救儿童寄养两年后,可以申请收养,而且相关的政策正在制定。我们也是听到这声音,最终下定决心成为寄养家庭的父母。但这几年,国家政策一直没出来,我们的内心其实很忐忑。”另一对寄养家庭的父母表示,现在终于能落地了。

“被拐儿童解救后的收养问题长期存在困局。各方观点一直在博弈。收养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但也会有一定风险。”谢俊波告诉记者,大家普遍认为,孩子们在福利机构中不利于成长。但是否要允许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意见又有分歧。有的认为,被拐儿童的家长可能更希望孩子是在福利机构中代养,而不愿意被领养,因为孩子与收养家庭会产生感情,当被找到时,与亲生父母会存在一定隔阂。而有的认为,能找到父母的孩子很少,不能为了少数,而剥夺大多数孩子回归家庭生活的希望。

2015年8月,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查找不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福建省民政厅在今年开始推动相关工作,要求各地优先解决已经在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长期生活的打拐解救儿童的落户和收养问题。目前,省民政厅草拟的具体收养办法正在征求各地意见。

回归正常家庭

今年春节过后,漳州也开始推动这项工作。3月3日,漳州市社会福利院发出《寻找打拐解救儿童生父母的公告》,把16名被拐儿童的信息刊登到报纸上。根据规定,这16名儿童的信息还要发布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

同时,福利院也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对此前未采集血样的打拐解救儿童,及时采集DNA信息入库比对查找其生父母。

民政部规定,对于采集了DNA信息,并在通知实行前已经查找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满12个月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直接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而目前在漳州的打拐解救儿童,都已在福利院待了两三年时间。只要DNA信息比对没查找到生父母,16名打拐解救儿童,都将可以被收养。

孩子被收养了,那以后亲生父母找来了,该怎么办呢?民政部也考虑到这种情况,作了相关规定。届时,孩子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且经公安机关确认该儿童确属于被盗抢、被拐骗或者走失的,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将优先考虑寄养家庭。”谢俊波表示,这些孩子在寄养家庭生活两三年,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寄养家庭的父母都是把他们当作亲生子女在对待、培养。为了孩子考虑,只要符合收养条件,寄养家庭就可以来申请收养这些孩子。

办理收养手续后,这些孩子的户口就可以从福利院迁出,跟随养父母。孩子的监护权也随之转移。如此,父母子女的名分将更加名正言顺,让孩子更有归属感。

根据规定,有买卖、虐待或遗弃儿童行为的,将不得收养儿童。这意味着,原来的买方家庭没法收养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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