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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同城/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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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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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省首次“轻刑快审” 5起案件每起10分钟审判完结

N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柳麟虹 王东飘

海都讯 “以往一个普通刑事案件,审理至少要一个小时左右,现在简化程序后一般十分钟内解决。”昨天上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座无虚席,来自泉州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在观摩丰泽法院对5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

据悉,这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后我省首次进行“轻刑快审”。

昨天上午8时30分,庭审开始。

首起审理被告人谭某涉故意伤害罪案件,公诉人陈述,谭某今年1月13日因讨薪不成用钢筋击打项目部经理张某,导致其轻伤二级。审查查明,事后谭某家属已赔偿受害人治疗等费用共20万元。公诉人指出,由于谭某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均无异义,公诉机关建议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理。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谭某对所有程序均无异义,8分钟后,法院宣判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庭审还首次采用语音识别系统,所有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快速存录,省去了人工录入工作。到上午9点2分,5起轻微刑事案全部审判完结。

目前,适合“轻刑快审”的案件对象,包括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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