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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1版:大泉商/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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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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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储备启动

企业可于4月28日前申报

N海都记者 谢洛静

海都讯 日前,泉州2017年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储备申报开始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4月28日前进行申报。泉州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市级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库,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运作。

据了解,今年扶持的主要方向分为技术创新类和服务体系建设类。其中,技术创新类型中重点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条件为,项目实施期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购买生产设备或先进技术投资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融资租赁设备起租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限内(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以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依据;购买和租赁的生产设备和先进技术已到位并投入生产,产生效益。

同时,申报技术创新类企业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相应标准,市直及区属企业、列入闽赣粤原中央苏区县(市)的企业,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含);其他县(市)的企业,纳税额不低于20万元(含),微型企业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含)。

另外,服务体系建设类则涵盖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公共培训服务项目与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等四类。

石狮设立5000万元信贷风险金

N海都记者 谢洛静

海都讯 近日,石狮市政府出台了《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管理规定(试行)》,以确保信贷风险资金的高效、规范运作。另外,政府还设立规模达5000万元的信贷风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银行对优质小微企业的新增贷款。

据悉,“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成立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风险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根据《规定》,在贷款业务方面,领导小组可推荐小微企业与贷款银行共同审查确定可通过风险金增信的企业,建立“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贷款企业池”。而入池的小微企业需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40%的符合要求的抵质押或担保。

另外,贷款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为借款企业在贷款银行的新增贷款,新增贷款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金的20倍,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含)以内,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小微企业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对于风险金的使用,《规定》指出,“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贷款企业池”中新增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贷款需要代偿时,先用助保金专户中企业自身缴纳的助保金进行代偿,助保金代偿不足部分,风险金按其新发生的不良贷款金额10%共担风险,不良贷款损失不超过10%的,按实际损失金额分担;新增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含5%)的,贷款需要代偿时,用助保金专户中企业自身缴纳的助保金进行代偿,助保金代偿不足部分,风险金不予风险共担。

对已拨付风险金的损失类贷款,涉及贷款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收,对经催收归还的贷款本金,应按风险承担比例及时将原已代偿的资金转回至风险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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