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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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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9日
二手房买卖不成
中介不退定金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近日,家住泉州市区的许女士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反映,因为二手房买卖不成功,房产中介不退还4万元定金。经调解,该房产中介退还给许女士37000元,扣下了3000元的中介费。

许女士说,7月31日,她到泉州市区一家房产中介选购二手房,看中了一套60万元的套房,随后与房东、中介签订了合同,并交给中介4万元定金。此前,房产中介声称,房子只需再交几万元的过户费。然而,事后许女士前往税务部门了解,才发现这套房子是二手房,必须缴纳10多万元的营业税。觉得划不来,许女士与房东商量后,决定解除购房合同。当许女士与房产中介商量此事时,该中介公司称其违反了合同,坚决不退还定金。无奈之下,许女士拨打12315投诉,经过工商人员调解,该房产中介最终同意退还许女士37000元,但扣除了3000元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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