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儿童遭熟人绑架撕票”追踪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市区新桥中心小学11岁学生被绑架撕票一事有了新进展。昨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帮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经济损失407391元。
今年3月24日,许某帮绑架了该小学五年级二班学生小简,向其父索要20万元,随后将小孩杀死在龙海九湖镇林前村附近一荔枝园内的荔枝树下。第二天,许某帮坐在市区漳华路小坑头路段被民警抓获(详见本报3月29日、11月9日报道)。
法官审理认为,许某帮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未成年人小简为人质,并杀害了他,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许某帮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严重,且有抢劫犯罪的前科劣迹,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应赔偿简家经济损失4073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