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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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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龙小华 黄龙 本报记者 朱加良 本报讯 六旬老翁,利用开音像店的便利,卖起了黄碟非法牟利。前日,漳州龙海市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陈某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六旬的陈某成早年离异,2009年为了谋生,他独身一人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营起一家音像店。开业以后,因经常有人来问可有“成人”光碟(指淫秽碟)出售,陈某成便心生了贪念。当年9月份开始,陈某成向流动商贩以每张4或5元的价格购买淫秽光碟,再以每张10元左右的价格售出。淫秽光碟主要流向附近来往的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 经群众举报,2013年1月13日,公安机关在陈某成音像店当场查获600余张影碟片。经鉴定,其中有301张具有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光碟,另有278张为三级光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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